“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起诉侵权:法院驳回诉求( 三 )

  原告认为 , 被告岳某某以Y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专家、媒体观察员的身份转发该视频 , 导致该事件迅速成为全国性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 , 有关原告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传播 , 自己被媒体冠以教科书式的耍赖称号 。 这种情况使原告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 , 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

  原告黄某某认为 , 被告岳某某持特殊身份明知不负责任转发会对原告及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况下 , 仍实施了严重的侵权行为 ,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

  黄某某请求法院判令岳某某删除侵权微博及侵权评论并赔礼道歉 , 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40 万元 。 判令微梦创科公司断开侵权视频及博文链接 , 向黄某某公开道歉 , 通过技术手段向被告岳某某所有粉丝发布道歉书 , 并对岳某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