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被诉侵权,辩称:通讯录信息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信息

北京晚报讯 认为“今日头条”APP在《用户协议及隐私条款》中未明确将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 却擅自上传并保存其通讯录 , 严重侵犯了用户隐私权 , 违反了信息收集的“合理、必要”原则 , 用户刘先生当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金1元 。

上午 , 刘先生向法庭陈述 , 他在注册“今日头条”账号过程中 , 阅读过注册账号需同意的《用户协议及隐私条款》 , 在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时 , 被告公司仅明确提出了在使用“今日头条”软件及相关服务获取信息的过程中 , 会涉及到“日志信息”、“设备或应用信息”、“位置信息”等用户个人信息类型的收集 , 但完全没提到该APP会读取或上传用户通讯录信息的情况 。

“在我更换手机安装使用‘今日头条’APP并明确拒绝授权其读取通讯录时 , 该APP仍可向我推荐原手机中通讯录好友的联系人信息 , 在‘推荐’频道下仍可见原手机通讯录中的联系人账号 。 ”刘先生称 , 这充分说明“今日头条”APP在未经其允许、未充分告知他的前提下 , 仍然保有其通讯录内容 , 仍可向其推荐之前的通讯录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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