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诉百余件“老鼠仓”案,两高:违法所得50万可追刑责( 五 )

二是明确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的“违反规定” , 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性行业规范有关证券、期货未公开信息保护的规定 , 以及行为人所在的金融机构有关信息保密、禁止交易、禁止利益输送等规定 。

三是明确应当从六个方面综合认定行为人“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 防止行为人利用规则和制度的漏洞逃避法律追究 。

四是明确对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未公开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几类情形 , 违法所得数额在一般入罪标准(100万元)基础上降低一半(50万元) , 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

明确“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定罪量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