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84岁老父迁户口 泰州男子差点去做亲子鉴定( 二 )

说的都在理,就是证明难出具

采访人员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了解到,针对朱先生的诉求,公安机关曾先后答复:“我局海陵督察部门经核实,投诉人和其母亲在同一户口,其父亲在另外一户头,且投诉人要求出具其父母关系证明,与迁其父亲的户口无关联。派出所无法给其出具父母关系证明。”“经核查,我局城南派出所和城东派出所调阅档案,均未查询到朱先生与其父的关系证明……若朱先生有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提供给派出所。”“经核查,可做亲子鉴定,带证明父子关系的鉴定报告至派出所办理其父亲落户手续。”

6月26日,就朱先生被相关证明难倒的事,采访人员来到海陵公安行政服务中心城南窗口。现场一位民警称,她未经手朱先生的事,不过派出所不出证明,应该确实是找不到能证明朱先生父子关系的相关依据。

就无法给朱先生父母证明事实婚姻关系,城南街道莲花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则说,因为民政部门给出的格式证明中,填写有朱先生父母初始结婚时间,而莲花四区建于1997年,社区居委会成立于2000年,所以社区通过走访,最多证明其父母2000年以后的婚姻关系,对于以前的状况,社区就不好证明。当时他们曾建议朱先生查询自己的户籍底册,上面很可能会注明父母名字,如果查得到,凭复印件,社区就可盖章证明。

部门回应??

情况各不同,已尽量为民着想

无独有偶,市区沁莲花园74岁的黄先生也曾遇到类似问题。他当年结婚也未领取结婚证,今年4月,他想把兴化的一处住房过户给女儿,但因为没有结婚证或父女关系证明而卡了壳。即使持有同一住处的身份证、一同登记的户口本也没用。之后,他们费了些周折领到了结婚证。但这个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就是当天办证日期,之前几十年的婚姻关系并未得以体现。

朱先生父母领结婚证的目的是为了迁户口,黄先生夫妇则是为了房产过户,既然都是补办结婚证,为何需要社区针对过去的婚姻关系出证明?

海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解释说,朱先生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本上,且各自注明“已婚”,不能体现双方是夫妻关系。朱先生父母要想办结婚证,必须将户口簿上的“已婚”先改为“未婚”才行,可这个更改难度更大。从便民的角度出发,他们仅要求当事人提供事实婚姻关系证明佐证即可。朱先生所在单位档案中,有其父母姓名资料,所以证明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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