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菜叶“污染环境”被罚35万,云南三司机告赢生态环境局( 三 )

据判决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如下:

2018年8月至9月期间 , 李星林驾驶货车 , 向位于昆明呈贡周边的冷库装载菜叶等蔬菜经营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 , 先后十余次于夜间从呈贡拉运至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甸尾村杨跃文家鱼塘倾倒 。

2018年9月29日 , 被告安宁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办的电话举报后 , 于当日指派安宁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菜叶倾倒点进行监察 , 发现大量菜叶及包装垃圾倾倒堆积在杨跃文家未作任何防渗漏措施的鱼塘内 , 堆积的大量腐烂菜叶等产生的废水渗出鱼塘 , 流入下方水沟 。 安宁市环境监察站对该鱼塘及鱼塘外渗水水质进行检测 , 发现水质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Ⅴ类水标准 , 且检出挥发酚和氰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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