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举报这32种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元

17日 , 采访人员从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获悉 , 日前成都市应急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 已自2019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 有效期2年 。 按照这一《办法》 , 举报人可得最高奖励近30万元 。

哪些行为可以适用举报奖励?32种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 , 对社会公众举报下列四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 经核查属实 , 符合条件的予以奖励:一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二是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是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四是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 。

安全生产领域21种、消防领域11种隐患和违法行为 , 除共性的外 , 涉及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食品制造、道路交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喷涂作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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