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刷量公司虚构访问9.5亿条,被判赔视频网站( 三 )

一审:被告赔偿50万元

对于爱奇艺的指控 , 飞益公司、吕某、胡某则辩称 , 爱奇艺公司运营视频网站 , 收入来源于广告费、会员费 , 飞益公司接受委托 , 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视频点击量 , 增加视频知名度 , 以此牟利 , 两者的经营范围、盈利模式均不相同 , 不具有竞争关系 ,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列举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 涉案的刷量行为未在禁止之列 , 故飞益公司的刷量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 爱奇艺公司指控的涉案行为确实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 , 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实情形纷繁多样 , 对于制定时未显现的以及其他非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 ,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该法第二条予以认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