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刷量公司虚构访问9.5亿条,被判赔视频网站( 四 )

本案中 , 飞益公司、吕某、胡某作为经营者 , 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行为属于市场竞争行为 , 涉案行为违反市场经济竞争原则 , 具有不正当性 , 且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 。

据此 , 一审法院认为 , 飞益公司、吕某、胡某在市场竞争中 , 分工合作 , 共同实施通过技术手段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的访问数据 , 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 损害爱奇艺公司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判令飞益公司、吕某、胡某向爱奇艺公司连带赔偿50万元 , 并刊登声明 , 消除影响 。

二审:争议在于刷量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

一审判决后 , 爱奇艺公司、飞益公司、吕某、胡某均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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