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新华社贵阳7月25日电(采访人员李黔渝)为严肃查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 贵州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贵州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 , 要求被督办主体及相关职能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限内 , 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 , 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 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批复结案;依法实施责任追究;监督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按照办法 , 被督办主体应当在事故批复结案后一年内 ,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 评估结果通过后 , 被督办主体应将评估报告报省安委办备案 , 挂牌督办事项随即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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