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南原县委书记受审认罪,住院期间也不忘收钱( 二 )

上述官方消息介绍 ,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春茂在担任商南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索取他人财物 , 共计人民币250万元、美元2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1314280元) , 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刘春茂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无异议 , 并当庭表示认罪 。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年3月28日发布消息:日前 , 经中共商洛市委批准 , 商洛市纪委市监委对商南县委原书记刘春茂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经查 , 刘春茂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 在担任商南县长、县委书记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职务调整、晋升及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 , 安排商南县扶贫局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 , 拨付给乡镇用于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建设 , 挤占挪用国家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受贿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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