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出行推行者”意外坠亡 或因无障碍通道被堵(18)

  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 残联的职能主要包括代表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服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三方面 。 对无障碍设施 , 残联没有监管的权力 。

  2017年 , 宁波市民郑会水、陈福良等5人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 他们诉称 , 宁波南站周围的无障碍路口设有石柱 , 影响了残障人士通行 , 要求政府拆除石柱 。

  开庭时 , 海曙区政府的答辩理由是 , 政府成立了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 负责该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 设置路障限制通行是综管办履行法定管理职能的行为 , 并非政府作为 。 另外 , 设置路障能避免车辆进出广场 , 维护行人安全 , 且南站南北广场还有多处无障碍通道 , 可供残障人士出行 。

  最终 , 法院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宜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由 , 驳回了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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