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处方照样卖药,管“药”更得管“医”( 四 )

  把整治网售处方药乱象的重点放在“医”上 , 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 药品应为医疗服务 , 而不是医疗为卖药服务 , 这是基本常识 。 没经过诊断就销售处方药 , 是对“医”和“药”两者次序的颠倒 , 与没有经过诊断就做手术 , 具有相同的风险 。

  医疗诊断是不可省略的重要步骤 , 药品却可有可无 , 因此 , 任何处方药都应该是医疗行为的组成部分 , 销售处方药 , 应被当成医疗行为的延伸来看待 。

  因此 , 对非法网售处方药 , 除了要用药品法规来处理外 , 更不能忘记“医”这个重要切入点 。 对于随意开处方、网售处方药等行为 , 是否可以定性为非法行医 , 至少可以经过一番评估 。 若如此 , 医生对于网上处方就会格外谨慎 , 非法处方的主要来源也会被切断 。 整治网售处方药乱象的效果 , 或许就会好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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