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基层教师设置“专属”高级职称

  新华社济南7月31日电(记者邵鲁文)为解决基层学校优秀教师“引不来、留不住”问题 , 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於建立山东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 , 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 将基层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许可权下放至设区的市 。

  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 此次设置的高级职称 , 名称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 基层中小学是指山东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 。 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 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 。

  山东规定 , 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行评聘结合 , 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用(任) 。 取得基层职称的教师交流到非基层学校 , 不得按照基层职称聘用(任) , 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 。 通过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 畅通基层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 让优秀的基层教师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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