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乱象调查:虚构合同贷款倒手 有人被坑300万(19)

141号文件强调:“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 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利益 , 在北京互金协会关于助贷业务的风险提示中 , 也曾明确要求 , 助贷机构若无担保资质 , 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 , 不应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 。

7月31日 , 中泰金融相关人士回应采访人员称 , “我们公司从不给任何银行及金融机构承诺有兜底行为 , 因为我们不是融资性担保公司 , 我们只是金融外包公司!至于银行装修贷款 , 我们也只是做代理销售 , 且客户用途必须真实 , 是真的贷款装修 , 贷款装修的合同一定是客户跟装修公司签订 , 更不可能由我们跟客户提供!对于您反映的我一定到公司严查落实!无则加勉 , 有则必须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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