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消委"蚊子屙屎说":字体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 )
原告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与湖北荆门地区消费者之间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 根据网上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案件数量问题 。 原告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与湖北荆门地区消费者本院受理9件 , 其中5件已判决并进入执行 。
二、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 。 上述系列案系抵押借款合同纠纷 , 在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汽车消费信贷借款合同》《汽车消费信贷抵押合同》中均约定发生争议时 , 双方均有权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 , 没有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且原告住所地位于本院辖区内 , 故本院对上述案件依法有管辖权 。
推荐阅读
- 人员@离汉人员啥时候可以上班?权威回应来了!
- [德州晚报官方]“大衣哥”家门被一脚踹开!网友怒了:报警!朱之文微博最新回应…
- 【路透大魔王】大衣哥朱之文回应家门被踹?事实并非如此,是别有用心之人冒名
- [大衣哥]朱之文再回应被踹门:都是乡里乡亲的,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 「君山区人民法院」误会疏远亲情 解心结化解抚养费执行难题
- 「球员」辽足明确告知球员:没钱,省体育局:可去法院起诉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南谯法院:公安临控助力 “老赖”宾馆被堵
- 「北青网」男子替朋友倒车时碾死自己 历时一年法院判了
- 东方今报南阳新闻:内乡法院:购房借款拒偿还 车站被擒终还款
- #李晨#李晨回应名誉案败诉:已上诉,目前二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