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贪心拎走别人的包 纠结一个星期决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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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贪心拎走别人的包 纠结一个星期决定自首

本文标题:女子贪心拎走别人的包 纠结一个星期决定自首

“我知道我这个行为违法,但当时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别人以为我在拿自己的东西,于是就大胆的把别人的包拿走了。是一时的贪念蒙蔽了我,我认罪认罚,以后再也不会再触犯法律了!”在镇江丹徒法院被告席上,程某某陈述道,后悔万分。12日,镇江丹徒检方介绍,最终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方告诉采访人员,2019年春节的一天,被告人程某某从河南老家开车去苏州访友,下午3时许到达镇江高速公路某服务区。在停车去洗手间间隙,发现停车位内一辆白色轿车后备箱门打开着,再一看里面还有几个包。

此后,去洗手间的路上,程某某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临近过年,这么好的发财机会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如果不抓住那真是对不起自己。”于是,程某某就装着休息的样子,在该辆车子附近转悠。一直等到车子旁边没人时,她伸手从车后备箱内拎出一个棕色拎包,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车上,并立马发动车辆后逃之夭夭。

不过,回家冷静下来后的程某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心内一直纠结不安。一周后,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镇江警方投案自首。

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程某某盗窃的拎包内的钱包中,包含现金3300元、银行卡9张、证券交易卡一张,另外还有失主的身份证等若干证件。

丹徒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程某某提起公诉,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已构成盗窃罪;程某某实施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还赃物,自愿认罪认罚,建议从轻处罚。

“伸手必被捉,钱财应取之有道”,承办检察官警示说,被告人程某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原因是法律观念淡薄,总想通过违法手段不劳而获,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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