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加班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法院责令重新认定

由于工作实际的需要 , 公司让员工临时加班的情形司空见惯 。 四川省峨眉山市的唐林(化名)在一次加班中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 不过 , 人社部门以无证据证明加班及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为由 , 不予认定工伤 。 经法院审理 , 依法应当撤销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 。

妻子:

丈夫加班突发疾病死亡 应认定工伤

今年40岁的唐林是峨眉山市人 , 从2004年10月开始 , 唐林便开始在峨眉山市驰聘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聘公司)从事电焊工作 。 据唐林的妻子梁女士介绍 , 今年1月1日 , 丈夫受公司副总梁君(化名)安排去临时加班 , 在加班过程中 , 他因身体不适即前往峨眉山市佛光医院就诊 , 经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急性冠脉综合征 。 因病情严重 , 当日转入乐山市人民医院后被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房室传导阻滞心源性晕厥、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经抢救于当日16时34分被宣布临床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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