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加班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法院责令重新认定( 四 )

“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治疗 , 则无法确定职工是在何时、何地突发疾病 。 ”乐山市人社局表示 , 唐林在数日之前已经存在上腹部隐痛等病情 , 即便他当天受公司安排加班 , 但其正常驾车回家 , 并无突发疾病的发病表现 , 且还准备驾车前往医院 , 现有证据根本无法确定他在何时何地突发疾病 , 需要到医院进行抢救 。

法院:

依法应撤销

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

在庭审过程中 , 作为第三人的驰骋公司认可事发时公司安排唐林加班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梁君系公司生产副总 , 而唐林属于铆焊车间工人 , 自然要接受梁君的安排 。 根据调查记录 , 唐林当天早上确实到了公司 , 但所接受的任务是临时性的 , 车间主任不知情、没有考勤记录亦属正常 , 并不能以此以及两人的亲属关系就否定唐林加班的事实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