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开发商占用市政道路和盲道设停车场( 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采访人员了解到,目前开发商已经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重新铺设盲道砖。铁心桥街道城建科负责人表示,后期他们还将对开发商整改施工做进一步的监督,如果市民发现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可以直接向他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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