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条款首修:欲破"连坐"难题 谁侵权谁担责( 七 )

2000年发生的重庆烟灰缸砸人案 , 也被称为“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 。 受害人郝跃被一个高楼上抛下的烟灰缸砸碎头骨 , 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 郝跃将可能丢烟灰缸的住户都告上了法庭 。 2001年 , 法院判决22个住户各赔偿8101.5元 , 共计17.8万余元 。

“到今年已经19年了 , 可是这件事仍旧没有画上句号” , 郝跃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说 , 判决生效后 , 他三次提请强制执行 , 可直到现在 , 他只拿到了半数住户的共计9万余元赔偿金 。 剩下的赔偿金极有可能成为“呆坏账” , “年头长了 , 有的住户搬走了 , 找不到了” 。

可是那个烟灰缸 , 至今仍在影响郝跃的生活 。 他的脑袋里现在还有两块镏金玻璃 , “左脑受伤后右腿发不上力 , 总觉得轻飘飘的 。 记忆力下降得很严重 。 原来我言语表达很流利 , 可是现在反应慢 , 迟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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