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征地范围、实现户有所居……新版《土地管理法》亮点多(12)

实际上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 , 最受关注的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内容 。 今天 ,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审议通过 , 这也意味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再局限于个别试点地区 , 可以全面铺开 ,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为破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 。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新的规定 ,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 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 , 这是对我们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一个重大的一个突破 , 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 , 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享受同等的待遇 , 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 破除我们城乡二元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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