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西工商局干部醉驾撞死环卫工再审获缓刑,此前被免刑罚( 二 )

案发后 , 原审被告人毛志尧认罪悔罪 , 积极筹款进行赔偿 , 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 再审期间 , 被害人亲属仍谅解毛志尧 。

陇西县人民法院再审认为 , 原审被告人毛志尧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 应依法惩处 。 毛志尧交通肇事后立即报警 , 并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 系自首 , 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毛志尧案发后认罪悔罪 , 并积极筹款赔偿 , 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 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的有关规定 , 依法可从宽处罚 。 综合考虑毛志尧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 , 以及社区矫正部门出具的对毛志尧可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 , 毛志尧符合法定的缓刑适用条件 , 可以对毛志尧从轻处罚 , 并适用缓刑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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