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我!一批新规9月实施,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 , 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 三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9月起施行 , 8座9座小型客车通行费将减少 , 山东规范煤矿冲击地压防治……9月 , 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

  全国性法律法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条例》分6章、共44条 ,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条例》明确了制定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五方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允许决策机关结合职责许可权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 经同级党委同意後向社会公布 , 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二是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 。 《条例》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的适用情形及具体要求 , 如规定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 , 应当充分 取公众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 , 应当组织风险评估 。 《条例》明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 , 还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公布等作了具体规定 。

  三是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 。 《条例》规定 , 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 ,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 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 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

  四是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条例》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 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 , 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 , 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 , 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

  耕地占用税法9月1日起施行 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9月1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 ,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

  《税法》规定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 , 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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