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涉及十亿人,新《土地管理法》明年实施,这些变化你一定( 四 )

同时 ,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三、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 , 使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得以显化 , 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

原来的《土地管理法》除乡镇企业破产兼并外 , 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 只有将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 , 该幅土地才可以出让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这一规定使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不能显化 , 导致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受到侵蚀 。 在城乡结合部 , 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违法进入市场 , 严重挑战法律的权威 。

新《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 需要使用土地 , 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 ,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 , 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 , 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 。

同时 , 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 。

这一规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 , 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 ,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 。 过去限制转让、出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 , 可以出租、出让并可以转让、赠予、抵押使用权 , 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权同价 。


 [明年]涉及十亿人,新《土地管理法》明年实施,这些变化你一定

▲▲ [明年]涉及十亿人 , 新《土地管理法》明年实施 , 这些变化你一定要知道▲▲

四、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 。 为了提升全社会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意识 , 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 , 增加第35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 永久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 , 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 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确定 。

将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被修改为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不仅概念更加明确、严格 , 而且落实到具体地块、进入数据库、进行公示 , 耕地数量质量保证、统计调查、执法问责等均进一步具体化 。

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审批权限

原来的《土地管理法》对新增建设用地规定了从严从紧的审批制度 , 旨在通过复杂的审批制度引导地方政府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 长期以来 , 地方对建设用地审批层级高、时限长、程序复杂等问题反映强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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