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完善信息公开消除影响百姓消费堵点( 二 )

中道:完善信用信息公开

从小城镇走出来的李卫华说,一次性交一年租金并非做不到,但对尚未掘到人生“第一桶金”的他而言,一笔一万多元的房租预付款并不是个小数目,“如果租赁中介资金链一断,半途跑路,不仅自己可能被房东‘赶’出来,而且预交的租金也要全泡汤。”

李卫华的担心不无道理,不仅在房屋租赁市场,去年以来,教育培训和健身领域的一些市场机构也因经营问题,造成消费者利益连带受损,暴露出预付式消费潜在监管的空白。“如果中介机构每笔交易记录都能载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公开,至少我们选择时会更安心。”李卫华说。

安心消费离不开有效监管,省信用办副主任程友华认为,要大力完善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为消费市场动态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接下来要把包括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生产经营、销售、物流等在内的全过程信用信息统统纳入,做到信用管理全覆盖。

为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力度,给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更多参考,《行动方案》给出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将消费领域企业基础信息、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信息在“信用江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在重点消费领域加快形成和完善全过程信用管理机制,与此同时建立典型消费纠纷案件、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

后道:强化联合奖惩实施

建立健全产品服务标准、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这两项过程措施对促进消费的作用如何,最终离不开联合奖惩执行的效率——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畅通无阻。

守信“红名单”与失信“黑名单”,是当前实施联合奖惩的主要依据,也是《行动方案》指出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的方面。事实上,我省在“红黑名单”制度探索上一直处于全国前列。程友华告诉采访人员,自2014年《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印发、次年《诚实守信红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起,红黑名单认定、公示与退出等相关内容就得以明确,多地多部门也相应建立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及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黑名单制度。前不久,长三角三省一市又在更高层面统筹,发布统一的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及奖惩措施,基于信用信息的市场整顿力度空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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