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猪十条”来了!确保全市生猪保有量不低于400万头( 四 )

积极支持企业自建规模养殖场或采取“大型企业+现代化育肥场”的模式 , 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积极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 , 改造提升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在市外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 。 力争用2-3年时间 , 全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达到80%以上 。 大力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 , 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屠宰厂 。 以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第三方处理利用能力建设、种植基地粪肥利用设施建设等为重点 , 全面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到2021年 , 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区(市)县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鼓励和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场 , 特别是大型养殖企业在加强生物安全防范的前提下适时增养补栏 。 〔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林科学院〕

五、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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