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猪十条”来了!确保全市生猪保有量不低于400万头( 五 )

督促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企业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 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 , 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 , 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 。 鼓励规模养殖场实施自繁自养和龙头企业分段饲养全进全出发展模式;支持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消洗中心(站) 。 〔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林科学院〕

六、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

落实区(市)县政府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 加强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 , 落实畜牧兽医工作津贴补助政策 , 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 , 做好基础免疫、监测预警、调运监管、规范生猪产品经营与储运、严禁泔水喂猪等防控工作 。 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 , 坚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处置疫情;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和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制度 , 督促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置、加工、冻储等单位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制度建设 , 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 加强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 探索创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科学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