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高校副校长抄袭论文?中纪委发布5起诬告陷害案例( 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 , 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 , 依法给予处理 。 在监察工作中 , 这主要指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无中生有 , 捏造或虚构事实 , 告发陷害监察对象 , 意图使其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者刑事追究等行为 , 既包括以使监察对象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 也包括以败坏监察对象名誉、阻碍监察对象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为目的而诬告其有违法违纪行为 。 本案中 , B某在A某获奖公示、提拔推荐等关键时期进行诬告 , 目的就是为了阻止A某得到奖励、提拔和败坏其名誉 。 B某的行为属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 应当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案例四:农民泄私愤 , 编“黑内幕”告村支书

赵某 , 某村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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