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药品带量采购全国扩围细则:采购量超50% 确保供应、( 三 )

同时 , 九部门也给企业吃了一粒”定心丸“ , 要求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

《实施意见》提出 ,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 , 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 , 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 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 医保基金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结算款 。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 , 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 在完成约定采购量后 , 应结合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继续予以预付 , 医疗机构应继续保证及时回款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药款 。

此外 , 《实施意见》还提出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通过医保支付杠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推进医务人员薪酬体制改革等措施 , 促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 并促进三医联动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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