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有7人用公款( 五 )

除李甲外 , 商人阮某也帮外甥跑官 。 法院审理查明 , 2009年8月 , 阮某为了外甥王乙的晋升 , 向李长根行贿10万元 。 不久后王乙被任命为浉河分局纪检组长 。

值得一提的是 , 行贿金额最小的一笔是2000欧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2年8月份 , 李长根接受信阳市道路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巴某要求调回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请托 , 收受巴某2000欧元(折合人民币 1.54392万元) , 并于2013年7月 , 将巴某调回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 , 任大队长职务 。


「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有7人用公款

----「李长」信阳原公安局长李长根卖官往事:31人行贿 , 有7人用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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