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电话」被标注“骚扰电话”之争 是否侵犯号码户( 三 )

  证据收集后 , 天平公司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起诉奇虎公司 , 请求法院判令奇虎公司立即停止利用360手机卫士软件将其公司服务号码标注为“骚扰电话”的侵权行为 , 并判令奇虎公司承担侵权行为给其公司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奇虎公司消除因其侵权行为而给其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在《北京青年报》《上海东方早报》及360网站公开道歉 。

  天平公司诉称:2016年6月以来 , 本公司发现本公司从事互联网法律服务咨询所使用的电话号码021…××被奇虎公司旗下的360手机卫士软件错误地标记为“骚扰电话” 。 根据本公司产品服务流程 , 若客户不下单咨询 , 该号码不会主动拨打客户电话 , 不存在骚扰行为 , 奇虎公司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将本公司的号码标记为“骚扰电话” , 经本公司多次申诉 , 奇虎公司仍拒绝删除骚扰标记 , 奇虎公司的行为对本公司名誉权造成了严重侵犯 , 剥夺了客户对本公司咨询服务的选择权 , 给本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 影响了本公司正常经营 , 故起诉至法院 , 作如上诉请 。

  天平公司还表示 , 因其公司的服务质量高 , 其公司服务热线电话021…××被360手机卫士软件标记为骚扰电话后 , 呼叫量及咨询量未出现明显下降 , 每天超过1000个订单 , 超过1分钟的有效咨询300至400个 , 客户满意度仍在90%以上 。

  法庭上 , 奇虎公司辩称 , 不同意天平公司诉讼请求 , 理由如下:第一 , 天平公司主体不适格 。 本案涉案号码为案外人使用 , 根据我国电话号码实名制管理规定 , 案外人将涉案号码授权给天平公司使用是不合法的 , 天平公司不应获得该号码的相关权利 , 包括名誉权 。 第二 , 本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 。 是使用360手机卫士软件的用户将本案涉案号码标记为“骚扰电话” , 本公司仅通过软件平台对用户的标记予以展示 。 360手机卫士软件用户的标记行为并非侵权行为 , 因此本公司也不存在帮助侵权 。 360手机卫士符合法律规定 , 对“骚扰电话”进行展示保护了用户的安宁权和接受真实信息的权利 。 第三 , 天平公司名誉权并未受到侵害 。 天平公司无证据证明其未对用户进行骚扰 , 也无证据证明该号码为天平公司独家使用 , 是否存在其他途径的骚扰行为无法查实 。 本公司将涉案号码从电话号码、归属地、所有者标识等多个方面进行展示 , 不存在侮辱和诽谤 , 未造成天平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 。 第四 , 即使不存在侵权行为 , 本公司仍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 。 天平公司曾两次发邮件给本公司就被标记为“骚扰电话”进行申诉 , 本公司均及时进行清零处理 , 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

  奇虎公司还就360手机卫士软件进行了介绍:360手机卫士软件系本公司旗下运营的免费软件 , 用户可以非商业性、无限制数量地下载、安装及使用该软件 , 软件功能包括骚扰拦截、云标记等 。 其中云标记功能可以对陌生来电进行标记分类 , 用户的标记、举报及用于云识别的垃圾短信都会在加密处理之后上传到360安全中心云端 , 由360安全中心在云端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的数据分析并及时产生最佳拦截和提示策略 , 最终同步至手机客户端 , 同时也能帮助其他用户进一步改善拦截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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