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遛狗不牵绳、逗狗被咬伤,宠物犬“惹祸”谁来担责( 四 )

除了宠物犬直接造成的损害 , 据西城区法院法官介绍 , 在涉宠物犬侵权纠纷案件中 , 还存在着大量的非直接接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 “比如宠物犬大声吠叫、奔跑、突然蹿到受害人身边 , 做出预备攻击动作或表现出一定的攻击性行为 , 很容易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 , 产生心理恐惧 , 进而导致摔倒受伤等意外发生 , 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 虽然这些情况下并不存在宠物犬和受害人之间的直接接触 , 但是许多案件中宠物犬的这些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 因此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中所说的‘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 ”任杰告诉采访人员 。

朱某在接小孩的路上 , 就因遇到大型犬受到惊吓 , 造成身体损害 。 原来 , 朱某在接小孩的路上 , 遇到吴某家的松狮犬突然向其扑来 。 朱某受到惊吓 , 躲闪不及 , 在后退过程中摔倒造成手骨骨折 。 事后双方报警 , 但未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 。 吴某认为自己家的犬只性情温顺 , 在事发时与朱某也有一定的距离 , 不存在过错 。 随后朱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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