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湘涛」长沙原市委常委张湘涛之妻芮志英获刑:共同受贿,买钻( 二 )

据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通报 , 1999年至2016年 , 张湘涛利用担任望城县委书记 ,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湖南天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在承揽项目、申请农业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户口迁移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 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单位、个人所送财物 , 折合人民币共计920余万元 。 张湘涛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共计52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

张湘涛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150万元 。

张湘涛的妻子芮志英 , 原是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业务经理 。 法院审理查明 , 自2004年起 , 芮志英利用张湘涛担任长沙市领导的职务便利 , 先后为长沙市庆湘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湘公司”)、湖南衡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泰公司”)、湖南卓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凡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申请国家专项农业扶持资金、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 , 与张湘涛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55.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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