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湘涛」长沙原市委常委张湘涛之妻芮志英获刑:共同受贿,买钻( 六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芮志英利用丈夫张湘涛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 , 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5.79万元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且数额巨大;芮志英明知是张湘涛非法收受的房产共计价值102.9万元而予以窝藏 , 其行为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且情节严重 。

最终以被告人芮志英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

【张湘涛简历】

张湘涛 , 男 , 汉族 , 1957年9月出生 , 湖南祁东县人 , 在职博士研究生 , 律师 。 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75年2月参加工作 , 历任望城县委书记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 , 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任长沙市委常委、秘书长 , 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任长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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