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陕西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跳级留级、空挂学籍( 三 )
从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评价学生 , 并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学生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等级制 。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
学校不得空挂学籍 , 不得虚设班级 。 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 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 办法还对学校违反规定 , 依法追究学校责任进行了规定 。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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