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用法律拦住“伸得太长的手”( 二 )

  但由於技术跑得太快而相关法律法规滞後、平台方有意诱导、消费者权利意识淡薄、以资讯换便利等原因 , 个人资讯过度收集早已是家常便饭 。 中国消费者协会早前曾做过一个调查 , 结果显示大量应用收集的个人资讯与其实现的产品功能并没有明确关联 , 甚至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 如购买彩票的应用却收集个人财产证明、上网记录、通讯录、位置资讯等 。 但资讯敏感程度有高低 , 涉及人脸这一生物识别资讯 , 一旦泄露无可挽回 , 慎之又慎才是应有的态度 。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燕在其公众号发文称 , 有必要对人脸识别进行法律规制 , 主要原因在於:人脸是重要的个人生物数据 , 相关机构或组织在收集之前需证明合法性;需徵求公众意见 , 经过严格的 证过程;验证分类标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验证人脸识别技术的通行效率 。

  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一路伴随争议 。 最高级别隐私资讯的收集、存储、授权使用等 , 必须有最高级别、最为细化的标准和要求 。 技术发展的早期往往存在“放水养鱼”的阶段 , 但这并不适用於人脸识别 , 而在公民隐私意识还未充分建立起来时 , 法律必须站出来 , 拦住那些“伸得太长的手” 。

  【崔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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