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城乡居民 居民医保有新变化,缴费指南请收好!( 二 )

  方式三:银行柜面缴费

  可凭身份证到淮安农商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缴费 。 具体网点以相关银行明确为准 。

  三、哪些参保人员无需个人缴费?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参加居民医保的 , 无需个人缴费 , 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 地方拓展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 , 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

  四、跨县区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因户口迁移或常住地迁移(需在常住地取得居住证)可在户口迁入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常住地办理参保缴费 。 参保人员需凭户口本或居住证向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 。 办理转移后 , 参保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参保费用 。

  提示:为不影响参保人2019年度当年医保待遇 , 建议参保人于今年12月中下旬再办理转移 。

  五、超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 , 能否参加居民医保?

  答:能 。 但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缴费的 , 视同当年新参保 , 需至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 。 参保人需按当年筹资总额(含财政补助)缴费 , 自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六、参保人员生病后如何就医?

  答:参保人员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参保人员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诊县区外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 , 需到参保地县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如县区人民医院、县区中医院等)办理转诊手续 , 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 参保人员按规定程序转诊的 , 报销比例不变;未按规定转诊 , 直接在本市市直及市内其他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 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1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 , 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 其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5个百分点 。

  七、居民医保政策较往年有了哪些新变化?

  答:(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了 。

  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 , 由按50%报销提高到按60%报销;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 , 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的部分 , 按85%报销 。

  (二)医联体内双向转诊住院起付线累积计算了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 , 因病情需要由市内下级医院转至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 住院起付线参照上级医院标准 , 采用补差的方式进行结算;由市内上级医院转至下级医院后续治疗 , 免收住院起付线费用 。

  (三)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进一步拓宽了 。

  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

  (四)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特药待遇范围拓宽了、手续简化了 。

  经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确定 , 将阿扎胞苷等38种药品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事关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惠民工程 , 涉及淮安市近430万城乡居民 。 市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 , 实施特药待遇双通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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