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网约车司机状告滴滴封号造成损失,获赔1万元( 二 )

根据案件资料显示 ,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 , 2018年3月16日 , 林师傅与某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 约定林师傅承租一辆汽车用于网约车运营 , 租赁期限为36个月 , 首付款1元 , 按月支付每月租金5092元 , 林师傅向某公司支付保证金2万元 。

这份合同中还提到 , 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扣除林师傅拖欠的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若林师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应付的月租金及其他费用 , 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 控制并收回车辆 , 要求林师傅缴纳违约金 。

同日 , 林师傅还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咨询服务协议》 , 约定某公司针对林师傅 , 将通过滴滴平台提供网约车运输的一些免费服务 , 服务期限为24个月 。

2018年3月23日 , 滴滴公司为林师傅开通了网约车账号 。 林师傅开着从某公司租的车 , 通过滴滴平台成为网约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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