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网约车司机状告滴滴封号造成损失,获赔1万元( 六 )

林师傅主张他损失为封号之日起至退车之日止的正常收入 , 法院认为 , 他主张的每日625元收入还应扣除支出的油费等成本;在滴滴公司封号后 , 林师傅也应积极找寻新的工作机会 , 减少损失的扩大 。

法院鉴于林师傅基于对滴滴公司的信任 , 租赁车辆投入运营 , 损失客观存在 , 法院酌定因滴滴公司注销账户造成林师傅的损失为1万元 , 滴滴公司应予赔偿 。

2019年8月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 判滴滴公司赔偿林师傅1万元 , 驳回林师傅其他诉讼请求 。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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