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 43天花掉家里7万多元积蓄(16)

【律师说法】

13岁女孩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向平台申报退款 , 监护人也有一定过错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分析认为 , 《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张柄尧称 , 就该事件而言 , 13岁女孩充值游戏卡并打赏74000元 , 已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 , 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 , 则该行为无效 , 可以要求返还全部充值和打赏 。 一方面 ,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 必要时可以寻求消协帮助;若协商不成 , 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具体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 , 原告方还需举证证明充值和打赏等行为是由13岁未成年人实施;此前已有因无法举证该行为系由未成年人实施 , 因举证不能败诉的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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