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举证难?简化程序可解决职业病诊断难( 二 )

  “很多职业病患者往往因为鉴定超期 , 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 有些病情严重的职业病患者 , 还没走完程序 , 就因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而撒手人寰 。 ”李医生说 。 “现行的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的模式必须要修改 , 职业病处理机制重构势在必行 。 关於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实行一裁终局制 , 简化劳动者的鉴定维权程序 。

  尘肺病鉴定困境

  胸闷、呼吸沉重、咳不完的痰、跪着睡觉……用命挣钱 , 用钱买命 , 这是尘肺病人的真实状态 。

  “得了尘肺病以後 , 会经受非常大的痛苦”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 , 疾病中最难受的不是瘙痒、疼痛 , 而是濒临死亡的憋气 。

  据透露 , 当他们回到村里 , 尘肺病又不纳入新农合的报销序列 。 因此 , 通过职业病诊断鉴定 , 拿到工伤赔偿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

  可职业病诊断证明这条路 , 对於农民工群体而言走得极为艰难 。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 , 由於劳动者流动比较大 , 潜伏期比较长 , 证据很难搜集 , 在他手里5年做了20多起尘肺病维权案件 , 成功率不到5% , 即便是个别成功案例 , 前前後後也跑了10多趟 。

  尘肺病是法定职业病之一 , 根据国家卫健委这些年公布的数据显示 , 我国现有的职业病总人数中尘肺病占了大约90% 。 目前 , 法律法规将尘肺病作为职业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 导致尘肺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 尘肺病作为职业病诊断往往需要漫长的时间 , 甚至常常是病人已死亡仍未得到诊断 。 尘肺病是由於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所致 , 几乎不存在因为其他非工作环境而致病的可能 。

  职业病防治法第44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 ,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 ”虽然 , 按照规定 , 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关资格 , 但是实践中的职业病诊断多被各地专门设立的职业病防治所(一般是各地疾控中心) 。 而这些防治所往往只在地级市设立 , 导致患者们要拖着病体长途奔波 。

  建议放开尘肺病诊断限制

  少数的医生承担着责任、多数的患者更是拿不到职业病诊断证明 。 究其症结 , 在於我国长期存在的尘肺病“垄断”鉴定 , 众多专家建议 , 应更加放开尘肺病诊断机构限制 , 让尘肺病诊断掌握在“多数人”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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