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举证难?简化程序可解决职业病诊断难( 三 )

  因此 , 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史证明 , 甚至乾脆否认劳动关系 。 另外 , 很多尘肺病人都是在私营、个体单位打工 , 且很多都在不止一家单位打工後罹患尘肺病 , 甚至很多老板自己都得了尘肺病 , 在用工极不规范的现状下 , 对确认劳动关系的过度强调 , 导致职业病的诊断需要耗费漫长的时间 。

  昆明延安医院肺科医生杨志坚认为 , 不应为了查证具体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而延误对尘肺病的诊断和治疗 。 换言之 , 应先将尘肺病作为一个医学概念进行诊断治疗 , 而非作为一个“职业病”概念进行诊断治疗 。 建议放开对尘肺病的诊断 , 明确尘肺病人可以在任何一家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医学上的尘肺病 。 如果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 再由专门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业病接触史”进行确认 , 劳动者凭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职业病接触史”确认结果 , 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职业性尘肺病由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特别审批 , 是为了防止医院随意认定职工为工伤 , 增加企业负担 。 但是 , 不能因此而延误对尘肺病人的治疗 。 把“尘肺病”与“职业性尘肺病”的概念进行剥离 , 允许尘肺病作为一个普通的医学病名称进行诊断 , 允许任何一家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 就像颈椎病一样 , 没有必要先到单位开一个“长期久坐”的证明 , 然後再去进行颈椎病诊断 。

  有专家认为 , 我国现行的法律已很完备 , 关键在执行难 。 修法如解决不了“执行难”的问题 , 对改善职业病维权的效果不会太大 。 还有专家认为 , 新《办法》虽然有利於劳动者申请鉴定 , 现在相关配套政策不足 , 比如已倒闭的企业该如何提供材料 , 安监局和职业病鉴定医院该如何接洽 , 都没有细则规定 。 工伤认定 , 长路漫漫 , 即使艰难地通过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这一关 , 要获得赔偿 , 患者还需走完工伤认定 , 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程序 。 (黄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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