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可视情况要求学生面壁( 二 )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 ,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 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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