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16万就能过户京牌?灰色交易请谨慎“驶入”( 三 )

  中介表示 , 他们还有“保障”——签署协议!租指标签署《汽车指标租赁协议》 , 过户指标签署《婚内财产协议》 。 那麽所谓的租赁、过户真的“可靠”吗?通过中介办理签署的《汽车指标租赁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真的有“保障”吗?事实并非如此!

  案例1:假结婚买京牌失败 女子被迫起诉离婚

  在最近北京海淀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假结婚过户车牌案件中 , 男方就在办理假结婚後突然消失 , 导致女方不但拿不到车牌 , 还无法离婚 , 只能到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的案例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王利丹:她也打过去钱了 , (卖车指标的)突然就消失了 , 这个中介方也找不到他了 , 因为当时只知道一个手机号 , 那手机号要是打不通了 , 就找不到了 。

  双方签订的《北京购车指标结婚过户协议》显示 , 指标过户完成後 , 双方必须自愿解除婚姻状况 , 并就保密问题和财产问题进行了约定 。 法官介绍 , 协议签订後 , 孙女士就和出卖车指标的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 。 然而婚结了、钱付了 , 但卖车指标的被告突然消失了 , 拿不到购车指标就算了 , 关键是婚也离不了 , 这让90後的孙女士尴尬万分 , 万般无奈 , 拖了三个多月後 , 她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 法官讲 , 而由於男方失踪 , 法院可能还要通过报纸公告的方式 , 三四个月之後才有可能判决双方离婚 。

  案例2:借名买车反悔 双方两次对簿公堂

  同样是因为“京牌” , 李女士和戴先生也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 。 被告李女士2010年从原告戴先生处购得京牌捷达轿车一辆 , 未过户 , 2014年12月 , 李女士打算更新车辆 , 但由於自己没有京牌指标 , 双方签订协议 , 约定李女士支付戴先生9000元继续使用原车手续 , 直到在北京摇号中签为止 。 随後 , 在戴先生的配合下 , 李女士更新了一辆20万左右的马自达轿车 。

  被告李女士丈夫 韩先生:如果说他想要回的话 , 我们双方就约定就以a车的原价二十万零八百 , 返还给我 , 我把车所有的都给你 , 我们是这麽约定的 , 他也签字了 , 然後 , 一年多以後 , 他就开始跟我要(车牌) 。

  由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 车牌所有人戴先生先是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被告返还车牌 , 在被法院驳回後 , 戴先生又提诉讼 , 要求要车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常晓明:因为就是认为车牌本身不是民法意义上的物 , 而且车牌和车本身不能分离 , 所以不会单独判决去返还车牌 , 或者小客车指标本身 , 如果他要要求连着物(车)一起返还 , 就会出现本案中的这个问题 , 实际上物(车)的出资人或者物的一个归属可能并不是你 , 并不是登记的这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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