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检察院争当全国示范 贡献检察力量( 二 )

2018年5月,张家港市某公司维保中心主任李某及其工友朱某均无电焊资格,但仍共同实施电焊作业。其间,李某中途离开,没能制止朱某继续违规作业,造成朱某重伤身亡。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当事企业、开展公开审查等方式了解情况,综合考虑当事企业为当地龙头企业,李某是公司关键设备唯一高级技工,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被害人为私自作业而致死,存在一定过错,事后他的家庭获得经济补偿并予以谅解等情况,对李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意味着司法程序的终结,但张家港市检察院的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着眼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张家港市检察院对这家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促成企业形成系统性的安全管理及培训机制。在此基础上,张家港市检察院进一步梳理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刑事犯罪风险,与该公司签订《关于加强检企共建合力推动刑事合规建设的意见》,帮助该公司制定《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手册》。张家港市工商业联合会专门发出通知,号召全市各商会、各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提升企业刑事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刑事风险的发生。

在这起典型案件的背后,结合民营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需求,张家港市检察院还探索建立了服务民营企业的“七个一”工作法。一是成立一个部门,专门负责涉企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等工作。二是制定一份意见,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三是深化一项协作,与当地工商业联合会会签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进行一次分析,收集整理近三年来的涉企案件信息,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针对性开展服务打下基础。五是开展一项活动,即“检察进百企”活动,听取企业需求、提供面对面服务。六是研发一个小程序,即“检企互联智慧平台”小程序,畅通检企联系渠道。七是办好一批案件,优化司法办案理念,通过检察办案为涉案民营企业纾困。

“今年是张家港市‘招商突破年’。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我们将紧紧围绕张家港开展新时代‘三超一争’、聚焦聚力‘三标杆一率先’的决策部署,不断推出优质检察产品、法治产品,以过硬实绩担当服务大局的示范、司法为民的示范、客观公正的示范,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国领先,在开启又一个‘火红年代’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邓根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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