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同日宣判 涉及7名未成年人

11月28日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和井研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在两起案件中 , 共涉及7名未成年人 , 其中2人未满16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

当天上午 , 沙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萍、张某彬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 经审理查明 , 2018年5月至8月期间 , 被告人张某萍笼络纠集被告人张某彬、王某强、陈某宇、阿洛某某、曾某强(在逃) , 未成年人王某皓 , 未成年在校学生杨某、李某、马某林、杨某乐 , 伙同甘某平、童某彬、夏某淞等人 , 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 张某萍个人还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

乐山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同日宣判 涉及7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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