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同日宣判 涉及7名未成年人( 四 )

井研法院一审判决 , 对首要分子被告人李希平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 对重要成员邹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对其他成员郑佳威、邹某(未成年人)、葛某某(未成年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 对扣押在案的砍刀、管制工具、棒球棍、防刺背心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 其余人员因还涉嫌其他涉黑案件 , 另行审理宣判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顾爱刚 图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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