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提案建议“中小学繁体字识读教育”,教育部回应( 三 )

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针对“中小学繁体字识读教育”一事 , 教育部表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 ,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因此 , 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 。 但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 , 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

教育部称 , 当今语言生活中 , 繁体字仍将在发展文字艺术、加强两岸四地以及海外华文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 。 我们将在坚持国家文字政策的前提下 , 充分调研 , 开展繁体字相关研究 , 更好地为社会提供语言服务 。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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