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拒交物业费还说谎逃避执行,法院:拘传、罚款、还钱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2日讯(采访人员万勤 通讯员苏贵)一男子因为拒交物业费后被告上法庭 , 法院强制执行后又多次说谎试图逃避执行 。 青山区法院对此采取拘传、具结悔过并对其进行了罚款 , 该男子最后乖乖地履行了法院的判决 。

2015年5月 , 王某与居住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合同对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及双方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

自2014年11月起 , 王某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 2018年10月 , 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王某诉至青山法院 。

经法院调查 , 原告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履行合同中未及时对小区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 其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瑕疵 。 因此法院酌情为被告王某减少2016年应缴纳物业服务费的10% , 判决其向原告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46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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