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防范理财陷阱,穿透式监管须发力

  12月17日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 , 全面梳理金融犯罪新特点、新趋势 。 统计数据显示 , 今年前10个月 , 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 , 案件总量及涉案人数均同比增长三成左右 。 其中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仍然是金融犯罪的重灾区 , 占同期金融犯罪案件总量的85% 。 案件类型则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 , 以P2P、私募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 。

  对此 , 朝阳区检察院建议 , 相关部门应提升金融监管能力 , 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力度 , 探索建立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资产处置机制 , 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人民日报】防范理财陷阱,穿透式监管须发力。  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 , 隐蔽性、欺诈性特征凸显

  白皮书显示 , 今年以来 , 非法集资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 , 涉案金额屡破新高 , 涉案范围更加广泛 , 大要案频现 。 在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 , 涉案金额过亿元的就有84件 , 其中 , 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的15件 , 超过10亿元的7件 , 超过100亿元的2件 。

  此类犯罪手法也在不断翻新 , 隐蔽性、欺诈性特征更加明显 。 在赵某某等集资诈骗罪一案中 , 涉案公司以炒黄金现货、期货等为由包装理财产品 , 这类投资理财产品专业性强 , 很容易诱人陷入圈套 。

  犯罪分子还抓住投资群众对保本的底线要求 , 将非法集资包装成借贷、股权投资、购物、办理年卡等正常等价交易行为 , 误导投资群众 , 再以高息、回购、返现、附赠商品等形式承诺高额利息 , 环环相扣引诱投资人踏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 , 金融行业高精尖人才聚集 , 非法集资犯罪主体也呈精英化趋势 。 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妹说 , 金融犯罪也呈现组织化、集团化的特征 , 金融犯罪集团层级分明、组织架构完备 , 常常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

  近年私募基金犯罪增长较快 , 风险逐步显现

  自2014年 ,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确立以来 , 私募基金领域创新活力持续迸发 。 一些非法集资公司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一些合规私募基金机构在募集、使用资金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突破监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

  以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华融普银案为例 , 被告人蒋某、董某伙同他人成立了两家公司 , 借发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为名 , 以高额年回报率、返本付息为诱饵 ,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直到公司因无法兑付到期钱款而案发 。 经审计 , 两家公司共向3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55亿余元资金 , 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34亿余元 。

  按规定 , 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向社会大众宣传 。 但犯罪嫌疑人不仅对投资人、投资金额等不作任何限制 , 而且通过各种虚假宣传吸引投资 , 甚至与投资人签订股权回购协议、让关联公司出具担保函等方式打消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顾虑 。 一些在金融活动中承担现金支付、结转 , 资金审计 , 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的第三方机构违规操作 , 也助长了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行为 。

  近两年 , 网络借贷平台逐渐进入风险集中释放期 , 涉网络借贷平台刑事案件数量猛增 。 据白皮书披露 , 2019年 , 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件中 , 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就有23件 , 占案件总量的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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